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已于3月份发布了《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项目的通知》,项开展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2015年倡导发起,由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自2015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2021年由南昌大学承办。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正式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正式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正式报名时的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以下同)。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 ,学生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教师为在编教师(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师生均可为法人代表。

(二)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毕业)。企业法人在省级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四)国际赛道

第七届大赛在高教主赛道中单独设置国际参赛,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共同参与盛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

1.参赛组别和对象:创意组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海外全日制在校生。初创组、成长组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海外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海外全日制毕业生。

2.报名要求:国际参赛推荐项目的参赛申报人不需为本校在校生或本校毕业生,推荐单位须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参赛阶段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培训。省赛及国赛阶段,国际参赛项目推荐名额单列,并单独设奖。

另,由于本届大赛正式通知尚未发布,各学院可参照上届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附件5),对照通知中“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红旅赛道”“国际赛道”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准备。项目可选材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社会实践项目、教师指导学生参与项目获得成果等。

校内选拔赛所有赛道都不分组,进入省级复赛后,将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组。

四、日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1年3月-4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

2.二学院推荐(2021年4月26日前)

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将参赛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自行评审,各学院需将推荐名单(附件1)及参加校复赛项目电子版材料(附件2-4)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截止时间:4月26日

3.校级复赛(2021年5月中旬)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最终将确定推荐项目的40%入围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2021年5月下旬)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校级决赛,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同期开展重点项目的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广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省级复赛、决赛(拟定于2021年6月-8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赛现场决赛。(具体等省厅通知)

6.全国总决赛(拟定于2021年9月-11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决赛。(具体等教育部通知)

五、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指定专门的指导老师,对推荐选拔出来的优秀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培育,并指导学生团队撰写出高质量的创业计划书。

2.项目展示文档。大赛正式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或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网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展示视频。大赛正式报名时,需将项目的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全国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六、比赛赛制

校内选拔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按照各学院10个名额+本学院本学期创新创业基础课任课老师每位推荐2个名额,推荐参加学校复赛;学校复赛由创新创业学院邀请专家进行网评,其中40%的优秀项目进入学校决赛;学校决赛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入围团队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优胜奖若干。

七、材料提交

提交电子材料(4月26日前)

1.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报名表(见附件2)

3.撰写商业计划书(见附件3)

4.商业计划书网评PPT(见附件4,非项目路演PPT)

以上所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4月26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cxcyxy@gtcfla.net)。团队项目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加强大赛宣传,广泛发动,扩大参与面。

3.强化引导,系统培育。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

4.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要重点结合“国创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已有创新创业项目,根据相关类型转化为参赛项目。重点挖掘毕业5年之内校友的项目整合各类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

九、联系方式

高雅诗,020-38457287;五山校区行政楼409室

电子邮箱:cxcyxy@gtcfl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