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寒假即将开始,为落实学校寒假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0年广东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会议等形式,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事故警示教育等途径,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间,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防汛、防风、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骗、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师生远离黄、赌、毒,不参与各种非法组织特别是邪教组织,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对本部门、单位归口管理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和学生宿舍等区域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情况登记表》报送保卫处治安科(五山校区)和消防交通科(燕岭校区)。检查表格见附件。

三、强化校园管理,严密安全管控

(一)寒假期间,所有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查验“健康码”、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师生一律不返校,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加强楼宇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机房和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配齐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清除楼道、楼梯间杂物,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继续实施校园网格化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对教学楼、办公楼、实训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

(四)各部门、单位要督促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课室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提醒师生员工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

四、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安全施工

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基建、绿化等施工的,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备到保卫处。

(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相关规定,外来工程施工人员等,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前1周向保卫处备案审核,未经保卫处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对装修、改造时损坏监控、消防及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器材的,负责装修、改造的单位要按原标准恢复。

(三)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禁止违章作业、违法施工,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程责任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垃圾,杜绝堵塞消防通道、遮盖消防设施设备。

五、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研判敏感性、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重要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校区要坚持消防安全巡查,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特别是夜间和事故易发区域的巡逻。

寒假期间,各校区驻校物业公司安保岗位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帮助,可拨打校内报警求助电话。五山校区:38458022(8022)、38457910(7910);燕岭校区:37089012(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