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工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外艺职院人〔2020〕258号)的精神,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教职工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真做好开学前教职工健康状况的报备与审核
(一)全体教职工(含各二级单位外聘、返聘、临聘的教职工)在返校前一天(行政人员9月6日、教师9月7日)中午11点前,认真、如实填报人事处发布的问卷后提交。
(二)全体教职工(含各二级单位外聘、返聘、临聘的教职工)提交更新至返校前一天的“粤康码”或“穗康码”截图和14天内的行程卡截图(进入微信并搜索“通信行程卡”小程序→授权认证后方可领取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将两张截图发送至各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为党总支书记,其他单位为正职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以“各二级单位名称+2020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健康材料”命名打包相关材料(含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审批截图),于返校前一天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备案。
二、坚持不懈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一)二级单位严格做好日常管理,每日掌握教职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报告制度。每日考勤情况于当天下午17:00前上传附件1至 “广外艺信息服务平台——事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职工每日考勤上报”,并由本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批。
(二)落实晨午晚检,做到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二级单位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记录本单位教职工午检、晚检情况。如出现教职工体温超过37.3°C,二级单位即时向校医室、人事处报备。附件2由二级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留存本单位存档备查。人事处将定期抽查并向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