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二、教学工作安排
(一)放假期间各类课程停课。4月23日(第九周星期日)补上5月2日(第十一周星期二)的课;5月6日(第十一周星期六)补上5月3日(第十一周星期三)的课。
(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全体教师、学生及教辅人员,要切实做好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三、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旅游安全和法治安全的教育。保卫部要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和实训室等场所的用电、用水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一次摸排;加强节假日期间学校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校园巡逻工作,严格执行保卫制度,防止盗窃、捣乱、破坏活动的发生。
(二)节假日期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妥善安排好应急值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